想进养老院遭儿女反对老者起诉告状如愿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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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51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孙伟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孙伟】现年84岁的刘大爷因病造成起居困难,想去养老院居住,但他的儿女因嫌费用高,而不同意父亲的要求,刘大爷因此将五个儿女一起告上了法庭。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中北斜法庭受理该案后,在起诉送达的第二天就进行调解并解决了该案,刘大爷如愿以偿住进了养老院。
主审法官经调查得知,刘大爷的儿女年龄最大的已经62岁,最小的也已48岁,再伺候老人有诸多不便。为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化解当事人家庭矛盾,法官在送达起诉时就做当时人的思想工作。 在掌握了案件具体情况后,法官认为,刘大爷还是去养老院居住为宜。五被告在法官的调解下虽都同意承担去养老院的费用,但二女儿又不同意承担父亲的医药费。为此,法官耐心地做了她的思想工作,解开了她的思想疙瘩。最终刘大爷在自己的居住地和子女们签订了调解协议,老人如愿以偿住进了养老院。而且子女们还要按比例分担他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