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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自然灾害死亡人数才能区别天灾和人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5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作者 葛剑雄) 我年轻时曾经历“三年自然灾害”,但当时只知道整天感到饥饿,连粗粮都不够吃,连蔬菜也吃不到。偶尔在火车站附近见到一些骨瘦如柴的乞丐,其中有的还动手抢过往行人手里的食品,学校领导马上进行思想教育,指出那些人都是不老实接受改造的地主。以后听到乡人有人饿死的传闻,也认为是阶级敌人的谣言——新社会还会饿死人吗?当时的形势教育也承认国家到了困难时期,造成的原因是“三年自然灾害”和“苏修逼债”(苏联要求我国提前归还贷款)。事后知道刘少奇曾指出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但这是在“文革”期间批判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罪行”时才从红卫兵小报上看到的。

  1983年,我直到《中国人口》丛书《总论》卷撰写,才从国家统计局的领导那里得知,在1960-1962年这三年间我国“非正常死亡”的人口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在此前,当我国与人口普查同时进行的抽样生育率回顾数据发表后,国外学者就各显神通,也对这三年间的死亡人口进行了分析和估计,数字还更高一些。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者也进行了不少研究,作家也发表了不少报告文学,禁区已经打破,但由于相关资料和数据从未正式公布,中国现代史上如此重大的事件依然扑朔迷离,既影响了学术研究,也不利于亲历者和后人正确认识和评价这一段历史。

  现在,国家保密局和民政部作出决定,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自8月起,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正如保密局发言人所指出的,解密有利于做好救灾工作,有利于做好保密工作,有利于推进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我认为,还有利于民众区分哪些是天灾,哪些是人祸,以便及时有效防止天灾,制止人祸,减少灾情。

  天灾是民众都感受得到的,特别是在灾区。现代科学技术还能将受灾的范围、灾情的大小、演变过程都记录下来。但人祸就不一定,如果属于人为破坏或普通人的行为所致,一般会及时公开。但如果事涉党政官员、各级政府,或属相关部门判断失误、处置不当,甚至是玩忽职守,往往会讳莫如深,媒体守口如瓶,发言人避而不谈,甚至用“

国家机密”为由加以掩盖。由于公众对死亡人数一无所知,这样的人祸自然无法了解,更不用说依法追究。有时还只能将“丧事当喜事办”——掀起学习英雄烈士的高潮。

  如果因灾死亡的人数及时公布,公众就能判断,在那样的灾情下这些死亡数是否正常?或者就可得出结论,政府和有关领导是否用了心,尽了力?防灾救灾的措施是否及时,是否得当?几分天灾,几分人祸?

  由此我想到,如果出现天灾伴生的人祸,或因人祸引发的天灾,负有责任的官员是否愿意公布死亡人数呢?他们是否会以“国家机密”为借口,不执行民政部与国家保密局的规定呢?看来,还需要有具体的法规和上级政府切实的检查督促,也需要公众的监督和参与,才能保证这一规定的落实。

  (作者系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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