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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包装、选厂家、留票据、重维权 月饼消费讲究“四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02 沈阳晚报

  新华社9月13日专电(记者苏万明)中秋将至,商场内各式月饼令人目不暇接。近日,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05年第9号消费警示:月饼是“三高”食品,消费者应适量消费,确保健康;同时,月饼常存在四种质量问题,选购时应讲究“四要”。

  消协警示,由于月饼是高糖、高油、高脂肪的“三高”食品,幼儿、老年人、肥胖者、胆囊炎、肠胃炎患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患者、久病初愈者应少食。而食用月饼后
,最好喝点绿茶或白开水,以有助于消化。

  青岛市消协从去年月饼投诉情况看,月饼主要存在生产日期滞后、月饼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月饼馅质量差以及部分月饼添加过量防腐剂等四种情况。

  因此,消协提醒:购买月饼时做到“四要”。一要看包装。月饼的包装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等;二要选厂家。应选择一些规模比较大、且有一定信誉的生产厂家和商场酒店购买,对散装月饼需慎重选择,尽可能不去批发市场或小店选购散装月饼;三要留票据。消费者购买月饼后应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发票等凭证;四要重维权。如果发现月饼质量有问题,可以带样品到消协、工商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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