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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存款被抢银行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08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武汉9月13日电】储户在存款时现金被抢,银行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银行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被判赔偿储户损失1.8万元。

  今年3月15日上午10时许,枣阳南城沙店村高广芳带着4.9万元,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枣阳市支行城北分理处办理储款业务。在高广芳将现金和存款凭证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时,3万
元现金被身后一不明身份的男子突然抢走,高广芳及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追赶,可惜未追上。高广芳随即报警。直到3月29日,劫匪马俊杰才被抓获归案,但此时作案赃款已被其挥霍一空。

  (编辑 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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