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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也做成标本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31 新文化报

  人体标本展会上,身有残疾的武建国向展方提出遗体捐献请求

  人物:武建国

  身体状况: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

  请求:捐献遗体

  理由:社会给他很多照顾,他要以此回报社会

  母亲:不行,绝对不行

  专家:捐献者应尊重家人的想法

  律师:遗体捐献,对解决接受单位与死者家属之间的矛盾,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本报讯(记者 艾丽) “我想在死后把遗体捐给你们,把‘我’做成标本,让我继续为社会做些贡献。”昨日,在人体标本展会上,一位摇着轮椅的残疾男子向展方组委会提出了这样的心愿。

  观完展 他想捐遗体做标本

  男子叫武建国,今年38岁,在长春市四道街上以修鞋为生。近几日天天能在报纸上看到有关人体标本展的报道,昨日上午,他就一个人摇着轮椅来了。武建国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是其他观展的人把他的轮椅抬到四楼展厅的。

  武建国围着展厅转,边看边不时伸手摸一摸人体的“零件”,还跟旁边观展的人议论着。看完后,武建国就跟展方组委会提出了遗体捐献请求。

  捐献遗体是为回报社会的照顾

  武建国有这个想法不是一天两天了。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 他就无法像别的孩子那样正常行走。武建国只上过两个月学,父亲去世后,一口咸菜一口馒头的日子全家过了好几年。

  武建国从没抱怨过生活的艰难,他认为他已获得了够多的帮助:2001年,政府出了新政策,他所住公房的房费免了60%;同一年,他家里免费通了电,水费也免一半;2002年末,区里统一为残疾人建修鞋亭,首批5个,就有一个是他的,现在,他每个月收入1000元左右。

  武建国从心底感谢社会。三年前的一天,他看见电视里有人死后把遗体捐出来,做医学研究,他也萌生了这个想法。只是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捐,也就一直没说出来。看完人体标本展后,他便下了决心。

  他的想法没得到家人的支持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武建国的母亲魏大娘。64岁的老太太听说儿子要捐献遗体,当时就生气了:“不行,绝对不行!他一出生身体就不好,我不能在他死后还让别人用刀随便割……”

  家属不同意 这个想法难实现

  据了解,如果想捐献遗体,可与吉大基础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联系,而据该医院的苏略教授介绍,死后捐献遗体除了生前本人签字外,还须有家属签字,如果家属不同意就很难实现。另有家属可能签了字,但在人去世后,却拒绝交出遗体。

  社会学家:应尊重家属意见

  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郑沪生对此表示,捐献遗体体现了社会进步,应该提倡,但家属不能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捐献者也应考虑到家人的心情,尊重家人的想法。

  律师说法:法律上还是空白

  长春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此表示,死者生前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权;死后,家属拥有悼念权的同时,也拥有对亲人遗体的处置权,但死者生前如有遗嘱则除外。如死者生前与有关单位有书面的遗体捐献协议或约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但亲属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两方面就常常发生矛盾。对于解决这一矛盾,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应该通过立法来解决。(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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