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恩才在二审中作三点辩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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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33 新文化报 | |||||||||
“吉林交警腐败案”续 新闻提示 从2004年10月26日开始,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恩才及原交警支队车务处处长古占欣等13人因涉嫌腐败,导致数万人未经考试就取得了驾驶证。这些获得驾驶证的人员仅在吉林地区就发生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重伤11人,轻伤23人,造成经济损失122.64万元。今年4月6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判赵恩才犯受贿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李珉琦) 昨日9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依法对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吉林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恩才腐败案进行二审,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地辩论,当庭没有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 庭审中,赵恩才对一审认定自己收受古占欣价值60万元的房子贿赂问题进行了上诉,并进行了三点辩解:第一,自己从未要求古占欣为自己买房,第二,古占欣从未放弃对该房屋的占有权,所有的房屋手续都没有交给自己,而且自己既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并多次表示要与古占欣结算,长时间占有钥匙只是想将该房屋与其他房屋进行比较,第三,自己也没有以该房屋为古占欣牟利。(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