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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煤气熏死少年死者家属获赔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王媛)租住房内一名18岁的少年中毒而死,但房屋内取暖的只有一只电暖气。原来,煤气是从邻居家的锅炉房传过来的,双方因赔偿问题上了法庭。前天,房山法院判决房东和邻居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5万余元。

  今年1月25日,开复印部的华子发现18岁的亲戚边某死在自己租用的房间内,赶紧报案。法医鉴定结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奇怪的是,现场没有生火,取暖的只有电暖气。公
安机关勘查发现,该房屋背后的房屋内有马某取暖的炉子,且两房屋通透。村委会调解无效,边某的父母将马某和租给马某房子的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

  法院认为,从边某死亡的事实及证据判断,致边某死亡的一氧化碳来源于马某的锅炉房。房东将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致使边某中毒死亡,马某和房东均有过错,对边某的死亡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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