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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税局提醒单位发月饼也要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2:2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随着中秋节的日益临近,不少单位、企业都把月饼当做福利发放给员工,那么员工是否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单位、企业发放任何实物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我省税务机关在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许多单位、企业逢年过节时发给员工的实物或其他代用券大多数都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已经
构成偷逃税款的行为。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扣缴义务人,在发给员工月饼券或月饼时,谨记把这部分物品的价值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虞富文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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