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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例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5:24 深圳晚报

  十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例公布

  其中6起案件与电梯有关,导致两人死亡

  本报记者丁荡新陈靓报道近日,市质监局公布了近年来我市具有代表性的十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例,其中对2个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钉子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除处罚款外,还
分别处滞纳金4万元和3万元;其中,6起案件与电梯有关,共致死2人。

  据了解,在这十大案件中,宝安区某五金塑胶模具厂非法使用“简易电梯”导致严重事故案致死1人;南山区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未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承担维修保养,并因管理不当造成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导致严重事故案,致死1人。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分别是南山区某五金来料加工厂违法使用“简易电梯”案和深圳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违法使用“简易电梯”案。前者被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共计10万元,其中滞纳金4万元;后者共缴罚金及滞纳7万元,其中滞纳金3万元。

  其余6起案件分别是:龙岗区平湖某电器公司使用未办理登记电梯逾期未改案;龙岗区某电梯制造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装电梯案;广东某锅炉厂安装锅炉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案;深圳某电力有限公司无证使用锅炉发生事故案;深圳市某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深圳市龙华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松岗某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充装过期未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案。

  作者:本报记者丁荡新陈靓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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