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香港居民获得内地执业律师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5:24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赵笑梅摄影报道昨天,香港居民吴志强荣幸地成为CEPA后在广东省获得律师执业资格的首位香港居民。昨天上午,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将一本红皮内地律师执业证颁发给他。从此,他将进入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工作,成为该所的一名正式律师。 今年45岁的吴志强,在香港新闻界干了18年。1994年,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律师资格考
去年1月,CEPA的正式实施,给深港两地的法律服务业提供了新的广阔空间。吴志强放弃了香港传媒工作,来到深圳,选择了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实习律师。一年后,他顺利地完成了在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工作。 香港居民吴志强昨天正式成为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