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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发出《意见》提出构建和谐广东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6:5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发出,提出要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广东。

  富裕,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全省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全体社会成员生活普遍提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公平,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健全,依法治省方略全面推进,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全体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各项权力和发展机会,合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活力,就是全社会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全省经济社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发展后劲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安康,就是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完善,道德文化先进,社会安定有序,环境生态良好,全省人民诚信友爱、安居乐业、身心健康。

  《意见》紧紧围绕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突出社会建设,着眼于现阶段我省必须做而又能够做的事情,提出构建和谐广东的七大机制:

  建立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增强物质基础。建立民主法制机制,加强政治保证。建立先进文化培育机制,强化精神支撑。建立创造激励机制,增强社会活力。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实现社会公正。建立矛盾疏导机制,促进社会和睦。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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