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偷拍裙底春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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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0:15 现代快报 | |||||||||
据《大公报》报道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前任助理秘书长陈宇新,因与女友争执后造成沉重压力,竟失去理智在茶餐厅内,以手提电话偷拍女食客的裙底春光,结果事败被擒,成为首个政府高级官员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的控罪。他前日在东区法院承认指控,裁判官鉴于他的心理特殊原因,仅判他罚款4000元。 被告陈宇新,31岁,最后的官阶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前任助理秘书。据知他由1996年
事发于去年9月3日晚上10时,当时29岁女子在湾仔谢斐道一间茶餐厅用膳,被告其后到来并坐在她对面,当时女事主留意到他拿着一个有拍摄功能的手提电话和公事包。及后女事主见被告右手拿着手提电话,放在桌底约十秒,便怀疑他偷拍自己裙底,因此在离开餐厅后报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