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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说法不一致郭女士药费报销犯了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1:0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治病花去了几千块,可到医保中心报销,却发现用的一种药被归为了丙类,不给报销,而医院明明告诉她那是可以报销的,最近山海关郭女士发了愁。

  郭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6日到20日,她在山海关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花了6500元。9月12日,郭女士的儿子到市医保中心报销这次费用,但只报了2500元,有一种名叫“奥辛康”的药物不报销。郭女士说,在住院期间使用“奥辛康”时,医院没有征求郭女士
的意见,说明这是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而郭女士事后向山海关人民医院咨询,“奥辛康”仍然在报销药品目录之内。

  昨日,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月1日执行新药品目录,“奥辛康”(奥扎格雷钠氯化钠)才被列入报销的目录之中,而在此之前,这是不能报销的。而在记者采访山海关人民医院时,一位主管医保的副院长告诉记者,其实“奥辛康”也叫奥扎格雷钠氯化钠,在2002年制订的药品目录中就有奥扎格雷钠,只是因为在后边加入了稀释用的氯化钠,才造成名称变化。如果“奥辛康”不在医保药品目录之内,他们在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给患者用药。就此事,他们已经在和市医保中心协调,而郭女士也可以找他,他们会很快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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