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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中旬开始严查“校中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2:3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中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检查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学、小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等。对群众反映(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等问题;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学校,要加大力度,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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