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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矿难 两“县官”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2:47 东南快报

  今年7月2日,山西省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接替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负责人及救护队隐瞒事故真相,矿方将部分遗体分批运送藏匿到数百里之外的内蒙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昨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宁武县委原副书记李天恩、宁武县政府原副县长李德生、宁武县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连玉明、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亢存焕等4
名被告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中共宁武县委原副书记李天恩,身为矿难指挥部副总指挥、入井人员清查核对组组长,宁武县原副县长李德生,身为矿难指挥部副总指挥,协助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在事故发生后,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有关责任人提议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具体策划时,为了减轻责任,逃避国务院直接调查,没有予以制止,而是采取默认的态度,同意按照虚假死亡人数上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宁武县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连玉明、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亢存焕,不正确履行职责,同意贾家堡煤矿接替井违法续建、恢复基建,使该矿井形成简易生产系统,以掘代采,非法生产。矿难发生后,被告人连玉明、亢存焕又参与瞒报事故真相,并统一口径,对抗调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二被告人之刑事责任。

  国务院调查组和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直接参与瞒报和偷运尸体者达二十余人。而医院和殡仪馆的一些管理人员收取钱财后,违规保存尸体、进行火化,也为瞒报开了绿灯。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天恩一案从上午8点半一直进行至下午2点半,而连玉明、亢存焕一案则从下午3时开始一直至晚上7时30分。庭审气氛异常激烈,4名被告人均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推卸责任,辩护人也作了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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