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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闽1%人口抽样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2:57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福建省统计局人口统计处介绍,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将在11月1日零时启动。调查目的在于进一步查清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推算县级常住人口和城镇化水平,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调查对象

  以户为单位登记

  本次调查登记对象,是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指自然人,下同):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居住生活在同一个家庭户的人,不论其工作性质如何,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或有无正式户口,调查登记时都应登记为一户,不得分为两户。

  调查内容

  涉及63个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63个指标。福建省统计局人口统计处处长黄一民表示,即将在我省启动的人口抽样调查,以去年年末我省总人口数3511万人为基础,全省约抽取3000个调查小区涉及近80万人口。

  据其称,国家下放福建省的人口抽样调查样本量为41万人,我省在国家要求1%样本量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因而实际样本量约占总人口的2.2%。

  登记时间

  11月1日至10日

  调查登记时间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11月10日以前结束,采取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复查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对于国家样本人口调查数据录入工作由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前完成;省扩大样本人口调查数据录入在县级进行,从12月1日开始,12月25日前完成。

  据了解,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是今年全国的三项大型调查。

  调查户申报项禁泄露

  为确保此次人口抽样调查顺利进行,防止发生谎报、瞒报等现象,福建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各级调查机构工作人员、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必须为调查户申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政策外生育也可落户

  此外,人口抽样调查结果不得用于考核、评价县级及以下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和兑现奖惩的依据,更不能将各户调查登记的个人资料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对过去因政策外生育等原因未落户口的孩子,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福建省公安厅、人口计生委、粮食厅《关于农村地区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调查登记并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对于曾经瞒报、漏报出生人口的地方,只要这次调查如实登记,均不追究现任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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