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港台腔主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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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3:20 东方今报 | |||||||||
广电总局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 北京消息“我好好感动”,“真的很不错的耶”……这些主持人发嗲的用语将受到严格管理。13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以下称为《公约》),对主持人用语做了许多明确的要求。
《公约》要求,“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而且,主持人随意夹带外语、用方言播报的现象也在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 《公约》还公布了严格的惩处措施,违反《公约》,“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将予以通报,并终止其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作品奖暨‘金话筒奖’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协会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播音主持岗位资格”。07竞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