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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造成黑租房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4:18 北京晨报

  黑租房最高罚10倍房租

  从今年8月开始,本市公安机关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普查出租房屋登记的情况。9月12日,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的30名出租房屋的业主因在出租房屋时没有把房屋和承租人的情况上报给公安机关而受到了处罚。昨天,记者在对本市部分城区的出租房屋采访中发现,仍有相当一部分租房者没有登记,且对记者明确表示不愿去公安机关登记。

  三种心态造成登记少

  东城一家出租房屋的私人房主赵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院子里的一间在建房屋出租已经有1年多的时间了,但是从来都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过。赵先生说,他知道出租房屋应该登记,但是认为登记之后自己得不到任何好处,“即使登记了以后,还要交税和其他费用,自己算下来,怎么都觉得不划算。”

  朝阳一家出租房房主郎女士告诉记者,不登记是因为怕麻烦,带着承租人去派出所登记浪费时间,“房客总是换,每次都要去两趟派出所,而且一旦登记后,又会有警察上门宣传检查,实在太麻烦了。”

  在丰台出租房屋的韩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不去登记的原因是把房子交给了中介,虽然社区也会免费地帮助自己寻找房客,但是那样得到的房租相对较少,因为社区承租者资源较少,而交给中介房租能够高一点,“他们从来没有让我去登什么记,我每月只管收钱。”

  黑租房屋易成犯罪窝点

  记者在本市部分城区派出所采访时了解到,各地区如果发现有新增房屋出租的住户,民警都会迅速做工作劝说其尽快到派出所登记,这一部分的出租者登记比例较高,但出租房总量肯定比前者的数量多。民警还介绍说,不少违法犯罪分子为了躲避警方的监控,定期更换租房地点进行容留赌博、卖淫等违法活动,而房屋出租者法律意识不强、嫌麻烦不到公安机关登记又恰恰给了这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黑租房最高罚10倍房租

  据规定,私有房屋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由出租人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的,责令解除租赁关系,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房屋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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