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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试作弊 最高可判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4:35 三秦都市报

  千呼万唤的《考试法》草案日前完稿,目前已经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报至全国人大等待最终审议。9月13日,记者就《考试法》的内容、法律责任独家专访了草案的课题组成员。

  据了解,《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有200多条法条,基本框架包括总则;教育考试法的调整范围;考试方法和成绩认定等内容;涉及考试大纲,命题组织
、命题人员的资格、命题的方式、考试的方式等问题;试题管理等问题;考试成绩评定与考试信息管理;考试安全保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

  据草案课题组核心成员透露,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出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阅卷、成绩的使用、录取等诸多环节,都从法律上来管理。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

  另外,据草案制定者介绍,法律责任认定要经过庭审这一过程。“违法者”可以在法庭上为自己抗辩,也可以为自己找律师。

  草案认定的法律责任从一般的教育处理到行政处分。如果触犯了刑法,就会按照刑法的法律责任标准来认定。最高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极个别案件可以追加刑期。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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