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车”上路将拘留车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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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4:49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酷似电动车,加油才能跑,不能办理驾驶证,自我命名“助力车”。昨日,民警在加油站旁“守株待兔”,查处了两辆这样的车。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南50米的加油站,两辆无证机动车被查处。其中一辆黑色的非常像电动自行车,它的发动机隐藏在电动车装电池的部位,排气筒装在发动机下面。后座下有个盖子,打开可以加汽油,车座前下方可以加机油。另一辆车则貌似
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民警白桦说,这种车是烧汽油的,应该视之为机动车,但这种车达不到国家一定的安全标准,上不成牌照。车上路后,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这种车绝对禁止在路上行驶。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车主处以1500元的罚款。民警提醒:如果再发现这种无证机动车上路,车主就要被罚款并拘留。03 作者:记者 杨海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