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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助刘琴站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4:50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万菲)“我是达茂旗乌兰乡念草湾村农民。我女儿刘琴今年11岁,读小学二年级,学习很好,可是她的腿有残疾……”日前,杜月美代替妹妹杜二美将这封求救信送到了本报驻包头记者站。

  据杜月美介绍,刘琴10个月大时,不幸被开水烧伤腿脚。脚和腿完全粘连在了一起,看上去就像是只有腿而没有脚。从此,刘琴失去了站立与行走的能力。刘琴上学后,杜二美每天将她背到学校,课间再去照顾她大小便。刘琴聪明活泼,学习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由于孩子残疾,她的父亲心理压力很大,终日酗酒,一家三口的生活仅靠杜二美打工挣得那点儿微薄的工资,家里一贫如洗。杜二美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曾经两次自杀。今年正月初二再次自杀时,她一只脚的脚后跟骨折,一直卧床休息,无法劳动,家里几乎断了经济来源。由于无人接送,刘琴再也不能去上学了。于是,杜月美只好把刘琴接到自己家。“只要多加瓢水,刘琴就饿不着。但是,如果她的腿治不好,就可能成为一个废人。我想给她治病。”杜月美对记者说,“如果进行腿脚分离手术的话,再安上假肢,刘琴就可以站起来了。但是,数万元的医疗费,我们实在无力承担。”

  据了解,杜月美一家四口2002年从达茂旗迁到包头市,一直租住在北沙梁一间不大的小平房中,全家人的生活仅靠杜月美的丈夫打工维持。(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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