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吴若甫三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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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5: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14日消息装备着冲锋枪、手榴弹,冒充警察先后四次绑架人质,在拿到巨额赎金后仍然残忍“撕票”,14日上午,曾经绑架吴若甫的3名主犯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27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王立华,曾于1992年、1995年分别因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及抢劫罪受到两次行政拘留,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31岁的北京市农民王庆晓,
致使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获死罪的是3人作下的一起绑架“撕票”案。2003年9月,他们在平谷区一理发店,冒充公安人员,持枪将王某绑架。王立华在得到王某亲属所送的300万元赎金后,仍指使王庆晓、董立民将王某杀害。一审被判死刑后,王立华上诉翻供说自己在“撕票”案中没发出杀人指令,是王庆晓、董立民擅自杀人埋尸。王立华试图借此在二审中做最后一搏,逃避死刑。王立华的家属甚至还向法院申请对王立华进行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北京市高级法院14日维持了市二中院一审的死刑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