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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抢状告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6:3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武汉讯储户在存款时现金被抢,银行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银行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被判赔1.8万元。今年3月15日,枣阳南城沙店村高广芳到中国农业银行枣阳市支行城北分理处办理存款业务。在高广芳将现金交给工作人员时,3万元现金被身后一男子抢走。后高广芳将该分理处告上法院并胜诉。(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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