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涉黑第一案昨宣判 首犯杨荣芳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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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6:4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正恩通讯员恩公宣余艳芳龙梅)昨日上午9时,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恩施州涉黑第一案”———杨荣芳犯罪集团案(本报曾作报道)的19名被告人依法公开宣判。首犯杨荣芳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004年,杨荣芳犯罪集团案被列为恩施州头号涉黑案件。经审,该案首犯杨荣芳,绰号杨老五,曾被政法机关多次打击。2004年3月,杨荣芳从劳教所释放后,将倪牛、谢恢成等
恩施州法院认定:杨荣芳犯罪集团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多种罪行,首犯杨荣芳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分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