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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家单位被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2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 实习生 师锋涛)安排残疾人就业原本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可有些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而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全省近一年共有127家单位被法院强制收缴就业保障金共100多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残疾人就业会议上获悉的。

  据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强宪介绍,我省自1996年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工作以来,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贯彻省政府令,共有7.26万残疾人解决了就业,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摆脱了贫困。仅上半年,我省已安排1724名残疾人就业,收缴保障金上千万元。但仍有个别单位不能执行有关规定,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绝缴纳就业保障金,近一年全省有127家单位被法院强制执行,收缴就业保障金100多万元。

  会上还通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情况,个别县区工作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设区市虽出台了保障金财政代扣政策,但却没有真正执行;个别市及部分县区不向省国库足额上缴代征的就业保障金,还有使用已作废的旧票据收取保障金,这些问题损害了政府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残联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年底对全省保障金的收取、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同时予以曝光。任何单位都不能另立账户,私自收取就业保障金,更不能把保障金平调、挪用,用于风险性投资和与残疾人无关的其他任何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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