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家单位被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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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2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 实习生 师锋涛)安排残疾人就业原本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可有些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而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全省近一年共有127家单位被法院强制收缴就业保障金共100多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残疾人就业会议上获悉的。 据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强宪介绍,我省自1996年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会上还通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情况,个别县区工作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设区市虽出台了保障金财政代扣政策,但却没有真正执行;个别市及部分县区不向省国库足额上缴代征的就业保障金,还有使用已作废的旧票据收取保障金,这些问题损害了政府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残联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年底对全省保障金的收取、使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将严肃查处,同时予以曝光。任何单位都不能另立账户,私自收取就业保障金,更不能把保障金平调、挪用,用于风险性投资和与残疾人无关的其他任何开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