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矿难牵出腐败案女安监局长涉嫌犯罪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57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太原9月14日电(记者王昭王癤坤)2004年发生在山西交口县的“5·18”矿难牵出腐败案,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武小莉(女)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3年,担任交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武小莉违反有关招录驻矿安全监督员的规定,在对招录人员未经培训、考试的情况下,将从未从事过井下生产的蔡常青招录为
2004年10月10日,武小莉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24日被逮捕。2005年9月,武小莉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正当专案组对武小莉涉嫌滥用职权问题进行调查时,有关武小莉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举报也纷至沓来。为了掌握证据,专案组在武小莉妹妹和一位朋友的家里搜出了大量赃款,数额高达450余万元。在武小莉自己交代的巨额财产来源中,其中270万元源自“和朋友合开煤矿”。 经检察机关查实,武小莉任煤炭安监局局长期间,临时聘用了李某负责销售准销票。2004年1月,武小莉调任交口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时,李某交给武一笔钱,这笔钱是交口县煤管局销售准销票的销售款。武小莉拿到这笔钱后,既不上缴,也不移交下任局长,将该款存单转移到霍州一亲戚家里。 检察机关的证据还显示,武小莉任交口县安监局局长期间,曾先后收受十几名煤矿承包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