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资五大“霸王”条款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04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龚予)昨日,中消协和市消委联合通报了2005年农资五大“霸王”条款”,这也是中消协联合我市消委首次“挑战”农村农资经营中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据市消委秘书长介绍,通过调查问卷发现,有55%%的农民竟不知何为农资“霸王”条款,有一半的农民不清楚自己是否曾遭遇过不平等格式条款。市消委共收集了12条不平等格
式条款,经过反复论证,其中“从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现芽率不够,可携带包装袋及所购种子的收据到所购处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无购销发票、原种子包装袋、内标签保存不全或不符的,无防伪标志等的不负赔偿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等5条被列入“霸王”条款,进行了重点点评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