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对推广普通话进行地方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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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9月14日电 (记者龚瑜) 从“世博会语言环境建设国际论坛”上传出消息,上海市拟对推广普通话进行地方立法,该法规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于今年年底正式颁布。 据悉,议案提出了在学生中推广普通话测试,普通话还将被列入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职能与技能考查指标。
据介绍,公交、航运、卫生、商业等十几个公共服务行业,是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重点加强领域。大学生、职业学校学生,以及公交售票员、商店营业员等从业人员将进行培训与测试,普通话水平也要达到相应级别。 上海市教委语言文字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此次立法将首次提出限制性普通话用语,例如网络语言和用数字、字母等代替规范汉字的做法都将视为使用不规范语言的行为。 今后,网络语言将不能出现在政府文件、报刊杂志和教育教学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