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报业行业自律公约本月15日开始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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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4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9月15日消息 (记者 刘源源) 今天,吉林省正式实施报业行业自律公约,这标志吉林省报刊发行业走上公平竞争的轨道。 今后,《吉林日报》、《长春日报》、《城市晚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长春晚报》等吉林省内各家报刊,不再以提成回扣、赠送物品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报刊;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零售批发定价及零售价;对开报纸每周日均出版量
2006年报刊征订过程中,各报刊出版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合理的版数、发行量等。对于违反吉林省报业行业自律公约的报刊发行单位,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