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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条措施推动养老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01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洪梅芬陈春艳)昨天,在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市政府办公厅最近转发的《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时称:上海“跑步进入老龄化”。

  目前上海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28%。然而现有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养老床位仅4万余张,居家养老服务约3万人。

  为有效缓解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共同制订了有关《意见》。《意见》提出,2005年全市将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居家服务老人增加到5万名。未来几年,全市养老床位将努力发展到10万张,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扩大到20万人,基本缓解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需求矛盾。

  《意见》推出18条政策措施,其中有: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机构设立20-49张床位的“外设服务区”,向社区延伸服务;将养老设施建设纳入“两个1000万”项目,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落实建设用地规划。

  对每张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床位由市建设财力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次性补贴5000元;将原对部分困难老年人实行补贴扩大到7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70周岁以下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调整社区助老服务补贴,分别按人均每月150元至250元给予补贴等。

  “万人就业项目”中的助老服务社吸纳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也可从事机构养老服务;对于吸纳“双困”人员占70%以上的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参照“万人就业项目”优惠扶持政策,由市、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酌情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等。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符合一定护理等级标准的老年人,试行将部分专项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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