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赌场“打工”可罚五年禁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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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04 南方日报 | |||||||||
境外赌场“打工”可罚五年禁出境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针对目前一部分境外赌场卷土重来、重新开业,招揽我国公民出境参赌的情况,日前,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格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我国公民出境参赌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边境游证件办理工作,对境外有赌场的边境地区坚决停止边境游异地办证。加大打击力度,严密防范境外赌场,以娱乐公司、博彩公司等名义在我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招揽我国公民出境参赌的行为。同时,要会同商务部门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经营企业及外派劳务人员行为,不得为辖区内赴境外博彩、色情经营场所工作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对曾赴境外博彩、色情经营场所从事劳务活动的相关人员,可视情限制其1年至5年内不准出境。 通知要求继续加强边境地区的巡逻、盘查工作;对到周边国家赌场从业的我国公民,不予核发出入境证件,已核发的要予以收回。 通知强调,各边境城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停止边境游异地办证的第一责任人,边境地区省级公安机关分管负责同志是第二责任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