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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子涉嫌3宗重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46 每日新报

  凌晨非礼过路女子抢劫强奸后又灭口宫伟邵淑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邵淑娥】犯罪嫌疑人凌晨骑车返回住地时路遇收破烂的被害人,其便以卖废铁为名将被害人骗至一偏僻处,将被害人身上的200余元现金和手机抢走,后又强行将被害人奸污,为防罪行败露,该嫌疑人又用水泥块将被害人砸晕。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依法审查,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将该男子批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为确保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对提讯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 7月13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骑自行车返回住地,在宜兴埠附近遇到被害人骑三轮车收购废品,其顿起歹心,遂以卖铁卡扣、钢筋等物为由,将被害人余丽(化名)骗至北辰区宜兴埠科技园二纬路北荒地内。后其用双手卡住被害人脖子,将被害人摔倒在地,让被害人交出钱财,被害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沓零钱扔在草地上,后又被迫将身上衣服脱下,其试图逃跑时被马某某追上按倒在地,强行将被害人奸污,当被害人再次试图逃跑时,为防止罪行败露,马某某用一个足球大小的水泥块砸她的头,直到被害人不再动弹。马某某趁机把扔在草地上的钱拿起来,放进口袋里,又将被害人裤子口袋中的手机抢走,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和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以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行为,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现场照片、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所证实,其行为分别触犯《刑法》规定,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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