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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缓慢 教育部点名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09 乌鲁木齐晚报

  9月1日,针对新疆、海南等8个省区执行国家助学贷款走过场等问题,教育部限令这8个省区一个月内整改,否则将采取惩罚性措施。

  此次,新疆之所以被教育部点名批评,是因为自去年6月国家实行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后,贷款发放工作较慢。新疆教育厅有关资料显示:今年3月,教育厅与7家银行签署了《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尽管目前新疆28所高校已有25所与这7家银行签订了
《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书》,约定2004-2005学年,各银行要给10200名大学生发放8124万元国家助学贷款,但截至8月31日,只有239名大学生拿到助学贷款,实际发放贷款金额158万余元,只是计划申请数的2.3%和1.9%。

  正如教育部所言,新疆高校

助学贷款工作的确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大多数贫困学生申请贷款的要求。

  对乌鲁木齐一些高校来说,助学贷款工作他们是很重视的,但一位高校负责人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形容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尴尬状况。小勇是新疆大学的大二学生,因为家境贫困,他去年入校后第一件事就是申请助学贷款,可一直到今年6月,小勇才等来了可以获得助学贷款的消息。经过学校审查和银行面试,他被告知,在9月中旬他就可以拿到第一笔贷款。

  和小勇属于同样情况的高校贫困生不在少数,助学贷款迟迟下不来成为阻挡他们求学的大障碍。

  乌鲁木齐一些高校普遍反映说,学校方面在积极为贫困大学生办理贷款,但经办银行只接收材料,却不及时审批,造成贷款工作进展缓慢。

  记者从新疆某高校了解到,一方面该校贫困学生的比例达到30%,去年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达1200余名,今年也有约1300余名,而实际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只有30多名学生。

  新疆财经学院一位负责人说,形成现在这种现状,原因是前几年学校在助学贷款管理过程中操作经验不足,相关制度不完善,造成个别学生不能按时还款,诚信不好,最终致使银行顾虑重重,积极性不高。

  记者同时了解到,一些高校还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督促学生还贷,如对欠费学生采取取消评优资格;不得参加考试,即使参加考试也不登记课程成绩;加收滞纳金;暂扣毕业证、学位证,缓办其毕业手续,有的甚至规定将欠费学生的诚信级别评定为不及格,记入学生档案,并通知用人单位等。

  教育部批评8省区助学贷款走过场一事后,银行便成了矛头的指向。近日来,新疆银监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就遭到了乌鲁木齐媒体的轮番采访,而其它各银行也视其为敏感事件。同时,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在这两天就助学贷款一事向新闻媒体作出解答。

  据银行有关人士介绍,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风险大、利润低、手续复杂、工作量大,这使大部分银行没有积极性。最让银行头疼不已的是,在读大学生是高风险人群,国家助学贷款则是信用贷款,由于缺少相应的信用体系和监督机制,信用对于一些大学生的约束力并不强。许多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到四面八方,这给银行收取助学贷款的返还资金带来很大困难。

  最后,一银行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整体不乐观的就业形势,也是银行不敢放开手脚发放助学贷款的因素之一。:(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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