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任命张勇为省交通厅厅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17 城市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常旭) 今日起,原通化市市长张勇正式出任省交通厅厅长。昨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刘克志的吉林省交通厅厅长职务,任命张勇为吉林省交通厅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为张勇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任命,张勇感到责任重大,他说:“这是人民赋予我的责任,不是一种荣誉。我上任后,将尽职尽责,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我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得更好,而没有退路
另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下午在长春结束。全体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这两个条例从12月1日起实施;通过了《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这两个条例从11月1日起实施;《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04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也获得通过。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罗恩雷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李琳平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于佩学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肖继平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张海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刘笑竹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