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克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超生户"老赖"赖不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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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3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15日消息: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却置之不理,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还是躲藏逃避———一批超生户“老赖” 在正在开展的“计生百日攻坚大行动”中被 “拔了钉子”。日前,经过瓯海区法院、计生等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该区29例历年来的违法生育对象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48.11万元。 我市部署“计生百日攻坚大行动”后,瓯海区立即组织起来,开展“大执行、大查
据市计生委介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政策外生育者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温州日报 记者 马玉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