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通过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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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01 贵州都市报 | |||||||||
贵阳市政府在日前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今后政府机关“一把手”失职,将通过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停职反省等手段严厉“问责”,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根据办法规定,贵阳市对行政机关领导问责的具体行为包括七类,分别为: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者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对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拖延懈怠
据了解,追究责任将采取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扣发奖金、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反省、劝其引咎辞职等。这一“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