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走私土沉香不再是普通走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49 深圳晚报

  走私土沉香不再是普通走私

  走私珍稀植物第一案昨开庭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天,涉嫌走私20公斤“土沉香”的香港司机陈某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了解,案发时该案曾被称为内地第一宗以涉嫌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被
移送起诉的走私“土沉香”入境案件,而之前走私“土沉香”入境都是按走私普通货物行为进行处理。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本报记者袁江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