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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私吞代理费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1:2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律师事务所律师纵瑞峰私吞诉讼代理费。昨天,市二中院终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纵瑞峰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纵瑞峰原是北京市盛安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3年4月16日,该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欧姆特公司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并指派纵瑞峰负责这项法律顾问事务。2003年8月,律师事务所指派纵瑞峰为欧姆特公司处理一个经济纠纷。在代理服务结束后,纵瑞峰将欧姆
特公司支付的诉讼代理费的一小部分交给律师事务所,剩下的4万元全部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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