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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宝良事件”上演南京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2:52 东方早报

  直到昨天上午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南京“百家人”餐馆的老板高某依然不敢相信:20个月内,他们餐馆的“苏AD1773”长安小客车的交通违法记录竟高达111次!

  14日上午,因在南京汉中路一家医院门口违法压线掉头,“苏AD1773”被交警拦下。但随后发生的事却令人瞠目结舌:交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该车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尚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高达111次,最早的一次发生在2003年12月。

  市交管局 “闯红灯之王”人间蒸发

  此事发生在北京的“杜宝良事件”后不到4个月,顿时在南京引起轩然大波:交管部门为什么不及时告知车主交通违法情况?上述车辆为何成为漏网之鱼?但南京交管部门昨天却查实,“苏AD1773”正是他们此前苦苦寻觅不得的“闯红灯之王”,“108次违法闯信号灯、2次违反禁令标志、1次违法停车———这与‘杜宝良事件’完全是两种性质。”

  今年7月,针对少数车辆多次违法,曝光后仍未得到处理的情况,南京市交管局机动大队对所有车辆的电子监控信息进行了筛选,发现“苏AD1773”已有110次违法行为,是全市违法数最高的车辆。登记的信息显示,车主姓唐(女),在“百姓人家常菜馆”(实为“百家人家常菜馆”)工作,但留下的电话号码无法打通。随后,民警上门向车主通报交通违法情况并查扣该车,但在“百姓人家”几家分店、农贸市场均未找到唐某;前往唐某登记的住处,也一无所获。于是,车管部门通知有关大队在路面执勤中注意查扣,直至9月14日查获。

  

“杜宝良事件”上演南京版?
临界告知 不包括恶意闯红灯

  “‘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并非隐性执法,南京红绿灯附近普遍采用,而且经常宣传,可以说是公开执法行为;对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管部门每周还通过媒体刊登车牌号,并通过大厅查询平台、‘南京交管’网站等6种渠道提供车辆曝光查询方式。”昨天,南京市交管局宣传科科长冯文玲告诉早报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主有义务定期查询车辆违法曝光信息,警方应提供查询途径。如果车主依法定期查询车辆违法曝光信息,绝不会连续111次还不知情。”

  “这跟‘杜宝良事件’完全是不同性质的。”南京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范保平说,“今年8月起,江苏省公安厅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和累记12分告知制,但《告知服务制度》明确规定:故意闯信号灯等恶意、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在临界告知范围之内。更何况,南京的红绿灯均有倒计时,闯红灯绝大部分属主观恶意1据他介绍,杜宝良是驾驶同一车辆在同一监控点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105次,而该车111次违法记录发生在不同时段、全市40余处路口、路段。”

  重要提示 车主应关心车辆违法记录

   2004年7月至今年5月,在北京工作的安徽籍小货车司机杜宝良因不知情,在同一路段走禁行线105次,累积记分210分,被警方罚款10500元。南京的这辆小客车则打破了这个纪录,面临的罚款可能高达2万多元。

  据高某介绍,“苏AD1773”长安小客车2003年12月在市车管所注册登记,主要为餐馆日常经营服务。餐馆是个体经营,驾驶员变动频繁,14日违章的司机本月6日才上岗。以前的司机辞职时,高均未查询车辆违法记录,以至于违法记录积累到111次都不知道。

  目前,交警仍扣留着长安小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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