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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4名听证代表激辩停车场收费涨价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6:13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 苏海强 实习生刘双) 深圳停车场收费该不该涨?如何涨?涨多少?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深圳市调整停车场收费听证会上,24名听证代表展开热烈讨论,畅所欲言,纷纷就调整停车场收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普遍认为,调价方案的提出,物价、交警部门为此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其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缓解深圳交通紧张的局面,但就具体内容而言,
听证代表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对提高停车收费表示理解和赞成。这一部分代表认为,提高我市停车收费有利于改变市民的出行方式,从而通过停车费的调整达到缓解我市交通拥挤状况的目的;有利于促进停车场建设和发展;政府收取的土地使用费可为建设优质公交服务创造条件;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费,有利于整个城市均衡发展。

  二是对提高停车费表示理解,但在价格调整结构上有不同意见。这一部分代表有以下几方面的提议:此次停车费整体提价幅度过高,没有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议在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分阶段提价的方法;可以提高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标准,但住宅区应暂时保持不变;对于高峰时段与非高峰时段的收费标准,应该具体情况具体设定;合理调整室内停车位与露天停车位的收费比价;按停车场的类型和实际用途来设定收费标准;中心区停车场第一小时的收费标准应该下调。

  三是完全反对提高停车场收费标准。这部分代表认为,全面提价的定价方案没有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依据不充分,在轨道交通尚未形成网络、且交通服务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提价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缓解交通意义不大。有代表认为,在公车未改革的情况下,提高收费标准,只会加大私家车主的用车成本,公车使用则不受影响,这难以体现社会公平。

  听证代表六大典型说法

  住宅区停车不仅不应提价反而应降价

  对于住宅区停车涨价的问题,多位听证代表明确表示反对。甚至有听证代表认为,住宅区停车不仅不应提价,反而应降价。

  消费者代表陈泽洪说,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及即将出台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缺乏法律依据。除个别住宅小区外,住宅区停车矛盾还不甚突出,而且其中不少问题在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因此,他对提高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标准表示坚决反对。

  听证代表文展才认为,住宅区停车月租不应该提高。目前,客观上已有一部分车主为不支付他们认为较高的月租费,而把车停在住宅区周边的道路上,致使住宅小区的车辆进出经常受到影响。如再提高住宅区的停车月租,很可能会加剧这种现象,增加车辆碰擦机会,造成道路堵塞,甚至阻碍消防车辆对火灾事故的救援。

  商业旺地可适当提高停车收费

  记者在听证会场发现,除个别代表对这次停车场收费提价持彻底否定态度外,大多数代表对适当调高商业繁华地段的停车收费表示理解和同意,但表示调整幅度应综合考虑对投资和营商环境的影响。部分代表还建议,将停车收费的时段从一小时改为半小时。

  深圳特区报胡冬寒代表说,我市近年来GDP以每年14%的速度在增长,但目前的停车费是按2002年制定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收取的。其收费标准,特别是商业旺区、中心区的收费标准,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造成的资源消耗速度不相适应。胡冬寒由此认为,政府此时有必要对停车服务收费调整指导价格,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利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达到优化城市交通的目的。

  宋乔华代表和丁鄂生代表均建议,在中心城区和商业繁华地段采取以30分钟为计费时段的计费方式,既降低车主费用,又起到加快车位流转的作用,提高车位利用率。

  增收的停车款应增强使用透明度

  听证会上,几乎所有的听证代表都提到这样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那就是,增收的几十亿元应怎么使用?

  黄海鹏代表问,提高停车场收费后,经营承包者收入额外多出的部分政府部门应如何监管?是否真正用于发展公交系统,公交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怎样监督政府的投入用于正常的开销?怎样增加透明度?黄海鹏认为,正式实施提高停车场收费标准之前,应当出台具体的分配方案。

  专家代表、深圳大学教授王江认为,增收的几十亿元停车款的使用应增加透明度,做到专款专用。他建议设立扶持公共交通专用基金,将停车费涨价的部分全部用于公交系统,这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能让市民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和利益。

  停车场分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多数听证代表认为,交警局提交的提价方案对停车场的分类不科学,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停车场分类进行细化。

  徐作成代表称,方案对停车场的分类缺乏科学性。他举例说,华强北片区最繁华的顺电、女人世界的鹏基停车场、赛格科技园停车场和桑达工业区停车场,现在还按上世纪80年代初的规划功能定性为工业园区停车场。但实际上上述区域早已改变为商业区了,而周边新建设的停车场又都是按社会公共类进行划分。如按公示方案以小车停车8小时为例:其周边一类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收费为36元,而被定性为工业园区停车场的上述3个停车场的收费却只有12元。这势必造成车辆全都涌到这几个停车场来,造成新的拥堵。他建议,以实际使用功能确定停车场分类,使其更具科学性。

  丁鄂生代表认为,调整不能搞一刀切,各经营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商业区、工业区、办公区混杂,政府只能给出一个指导价,涨与不涨、具体的调整时段应由经营管理单位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自行提出。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城市交通的首要条件

  黄志强、陈泽洪、黄坤赤等代表认为,改善城市交通的首要条件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真正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优化交通环境,让老百姓放弃驾车出行的便利,关键要看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程度。当前,我市公交的快捷性、舒适性和方便性都还不尽如人意,而深圳市区路网建设还不完善,大大影响了市民对公交的选择。要真正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规划部门应充分利用空间、地下资源,建立立体交通,尽量避免人车争道的情况。交通部门要尽快完善公交设施,最大限度地提供公交服务,公交线路设施应方便、合理,并加快地铁与公交的接驳,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公交系统实行低票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和吸引更多的人放弃私车而转乘公交,这比单纯靠提高停车费限制私车效果要好得多。

  公车改革应与限制私车出行同步进行

  “限制私车出行应与公车改革同步进行。”这是在昨天的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代表的看法。宋乔华、邹涛、黄专强等代表认为,目前我市出行的车辆中,公车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并且存在大量的公车私用现象,经济杠杆对公车的使用和出行方式几乎毫无影响。公车私用者实际上无偿占用了道路等公共资源,对广大私家车主和没有公车的普通公务员来说,是不公平的,进行公车改革和杜绝公车私用,不仅是保证交通畅通的重要措施,也是在停车场收费调整后,体现公平消费环境的重要表现。

  交警部门:停车费涨价理由有四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苏海强实习生刘双)我市拟提高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消息,在广大市民当中激起强烈反响,许多人对停车场经营成本未变的情况下突然提高收费标准表示不理解。对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提交的《听证报告》中作了充分的解释,指出目前我市交通问题和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提高停车场收费标准是落实市政府进行交通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就是要通过经济手段减少机动车的使用和出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出行,优化城市交通。

  理由一:车多路少矛盾突出

  经过前几年的综合治理,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虽有很大改善,但伴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及车辆拥有量的不断增多,车多与路少的矛盾尤为突出。

  据了解,深圳全市道路总长约为2500公里,而机动车已达74.6万辆,并且以每月7000多辆的速度在增加,机动车保有量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0%,而我市同期道路里程的年均增长率仅为8%,路网密度仅为1.237公里/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平均每公里机动车密度高达260多辆,已经十分接近国际270辆的饱和容量标准,车辆密集的中心城区已严重超负荷,交通拥挤的片区在日益扩大。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久我市将有60%的主干道平均车速将突破每小时18公里的警戒线。而在有限的道路资源条件下,提高停车收费作为有效的交通政策以抑制交通流的增长,是缓解交通拥堵的一种有效手段。

  理由二:车多位少供求失衡

  停车位需求的总量取决于机动车的保有量。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市注册机动车总数为74.6万余辆,加上外地牌照的汽车,在深圳行驶的汽车不少于85万辆,而我市机动停车位一共只有36.01万个。由此可见,全市划定停车位的总数远远小于全市机动车的总量。由于机动车增长速度远大于停车位的建设速度,停车供需的缺口将越来越大。

  据统计,全市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只占全部经营性停车场提供停车位的24.4%。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所提供的停车位数远远少于居住地所提供的停车位,在总体停车位的供给量中所占的比例较小,这就造成商业区、办公区的停车矛盾更为突出。这也是特区内主要商业办公核心区和特区内轨道站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大幅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原因。

  理由三:私车出行费用标准明显偏低

  据了解,目前我市停车场收费政策不尽合理,未能体现城市整体交通发展政策和停车场发展政策。首先,与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相比,我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偏低。同时,收费结构也不尽合理,现行停车收费标准没有充分反映停车需求的空间、时间分布的区别,对不同的停车需求、停车区域、停车时段,没有明显的级别分别,因此不利于疏解交通压力和停车结构矛盾。此外,与公交等其他交通方式收费比价不合理,与公共交通出行相比,私人车辆出行占用更多的道路、车辆停放空间,并对环境、城市景观等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出行者理应为此支付比公共交通出行更多的费用。而目前较低的自驾车出行费用,客观上刺激了市民选择自驾车方式出行,加大了道路特别是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压力。

  理由四:有利于发展公交优先战略

  深圳近年来汽车拥有量增长迅速,每年的增长率在20%-30%之间。在深圳市经济水平不断增长与车辆价格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合理的政策措施,我市的汽车拥有量在几年内将持续高增长,我市交通问题也将恶化。

  据了解,通过调节停车费用可影响出行总费用,从而影响居民的出行方式选择。提高停车收费可以使一部分车辆拥有者放弃私车出行而转向公共交通,从而有利公共交通的发展,并有利于激励停车设施投资的多元化形成;再者通过提高收费改变车辆拥有的全成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小汽车拥有量的增长起限制作用。而且,提高停车收费也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公共交通的发展争取了时间,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资金。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 苏海强 实习生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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