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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织密”农民保障网 ——透析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25 无锡日报

  “我能进入农保范围吗?”“个人要缴费吗?要缴多少?”“将来能拿多少养老金?”任何一项新政出台,提问总是随之而来,新农保也不例外。从今年10月1日起,以纯农民为参保主体的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在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四个地区正式实施,年内将达到50%的覆盖面。新政在覆盖对象、筹资渠道、制度模式、征缴办法、待遇标准、城乡制度衔接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就此作了详细解读。

  新型农保:量到质的变化“破除身份藩篱而按照职业来进行社会保险制度安排,是新制度的一大亮点。”自1992年起在农村中实施的原农保制度,其出发点是以土地作为主要的保障来源,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成为产业工人。到2005年6月末,全市120万原农村户籍劳动力中,仍从事纯农业生产的仅有14万人。在这样的发展情况下,原农保制度显得越来越不适应。

  新农保既有量的跨越,又有质的变化。在量的方面,到2007年底,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将由现在的30%扩大到基本全覆盖。从质的角度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有了新的制度架构,按国际惯例,以职业来划分和确定参保对象。乡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城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提倡农村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等就业群体以个人身份加入“城保”;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纯农民和老年农民建立新型“农保”(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对被征地农民全面落实“地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切实保障47万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基金来源:三方共同筹集新政出台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农民关心的无外乎两方面:该交多少钱?能得何保障?据了解,基金将由“个人缴一部分、集体补一部分、政府贴一部分”。新制度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筹集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出资8%,老年农民个人不缴费,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县)区和镇两级财政出资12%。从各地出台的实施方案看,部分地区免除了经济薄弱村的出资份额,12%全部由两级财政承担。

  参保不及时,有可能会损失部分应有的保障。据介绍,为了使参保成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新制度在费用征缴上既有激励也有制约。如激励措施包括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10%的规模设计,除个人缴费外,集体和财政承担的2个百分点部分随个人缴费同期匹配,归入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缴费年限进行挂钩,按缴费年限增加计发比例等。而制约措施则包括老年农民享受养老金的资格与其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缴费状况实行联动;延期参保或中断缴费的,待遇递减等。

  养老水平:统账结合与时增三方共筹基金,资金“落袋”方式也各有不同。新政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积累”的模式。个人缴费用于建立个人账户,集体和财政筹资主要用于社会统筹,并部分划转到个人账户,两项基金分别管理。

  按照这一模式,个人账户基金将全部积累下来,除用于个人养老储备外不得挪作他用。参保人员到龄后,按储存总额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社会统筹基金则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统账结合模式将有效避免社会进入老龄化时的基金财务风险。据预测,我市到2020年将达到老龄化高峰,这将构成巨大的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而个人账户资金的预筹,将有助于化解这一问题。

  农民基本养老金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养老金标准将按照养老保障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而定。基础养老金以本人启领基本养老金时各市(县)、区上一年度农民月均纯收入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发。起步时,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过渡到位。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启领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计发。

  (本报记者高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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