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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北京:法律服务强化工会维权

  市总法律服务中心5年接待职工法律咨询22659人次,实施法律援助案件327件,胜诉率达80%

  本报讯(记者吴晓向 王娇萍)5年时间接待职工法律咨询22659人次,免费为职工代
书290件;代理职工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461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27件,胜诉率在80%左右……北京市总工会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中心,突出和强化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仅使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日渐鲜明,而且有效协调了劳资矛盾,推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北京市近年来劳动争议大量涌现,但同时,众多职工因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在权益受到伤害时无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一些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干部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薄弱,不能积极有效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针对这一现实,北京市总决定建立工会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北京市政府的支持下,2000年3月,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定位为专门为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以劳动法、工会法为核心的法律服务,自筹自支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这一组织形式在全国现有的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中尚属首创。为创建工会法律服务的社会品牌,中心一成立就高起点地选用了一支精干的劳动法律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并对全体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严格纪律;注重与北京市法学会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分会、司法系统法律援助机构等的合作,善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影响力。早在2001年5月,北京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就纳入了国家法律援助工作的范围。

  与此同时,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构建和完善服务职工的机制和方式,如成立咨询代理服务部,专门为职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代理;通过协助草拟、修改、审查企业集体合同文本,参与集体协商、工资谈判,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活动等方式,为各级工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积极协助基层工会处理劳动争议事件,并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搭建职工维权的社会平台,如以专题研讨会、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工会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探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领域内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并为国家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提供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年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对21000多人次企业各类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培训;曾先后与市一轻控股公司工会等20多家系统工会组织联系解决多位工伤职工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未享受到的待遇,为100多位外地来京人员讨回了工资等。此外,法律服务中心参与的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影响越来越大,成为相关人士密切关注的“品牌”,并在更高层面实现对职工权益的源头参与。

  辽宁:双管齐下构建维权体系

  10个市在工会建立仲裁庭,10个市通过集体合同仲裁偿还职工债务达23.61亿元

  本报讯(记者顾威王娇萍)在源头参与上,实现了省总和14个市总工会主席全部进入党委领导班子,全省39%的县区工会主席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在具体操作上,全省14个市有10个市在工会建立仲裁庭,工会专兼职仲裁员达282人。辽宁省工会近年来坚持地方工会宏观参与机制建设与健全基层劳资协调机制建设齐头并进,使工会维权体系不断强化,为进一步协调劳动关系创造了条件。

  在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进程中,辽宁省总工会强调要重点围绕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整体功能、协调整合工会及社会维权工作资源,推进工会维权工作制度化、体系化。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立足在基层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微观层面上的制度保证。

  一是完善基本手段,从制度上规范。通过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重大问题决策审议机制等职代会制度标准化建设,确保职工民主权利在新一轮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得到有效行使;建立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重点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特别是针对集体合同签约难问题,建立了督促令制度、《签订集体合同意见书》制度、续签通知书制度等,促进职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权益的有效落实。

  二是健全调处体系,从机制上规范。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以及基层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过程中,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积极探索,如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企业家协会联合成立了省劳动争议仲裁院,明确规定仲裁二庭设在同级地方工会;针对集体合同履约率不高、争议得不到处理等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劳动保障等部门积极探索并建立了集体合同仲裁机制,有效维护了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宏观参与上,通过与省委建立定期汇报和例会制度,建立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与省人大内司委建立定期通报和例会制度,建立工会负责人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专业会议制度,工会负责人参加有关安全、就业、保障和改革等组织和领导机构制度,以及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为工会在涉及职工利益问题的立法、建章和制定政策上畅通参与渠道,进入决策程序,充分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机制保障。

  目前,辽宁省总工会每年2次向省委常委会汇报,每五年省委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已形成制度;为推进集体合同机制的深入,省劳动关系三方确定每年4月为全省的“集体合同月”等。此外,鞍山、抚顺、本溪等10个市开展了集体合同仲裁,通过集体合同仲裁已偿还职工债务达23.61亿元。

  山西:机制建设提升维权能力

  将职工合理诉求合法化,仅《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中一条规定,就给全省女职工每年带来福利1.2亿元

  本报讯(记者关明王娇萍)“用人单位至少每年给女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向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卫生费”,这是《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19条规定的,仅此一条就给山西省100万女职工每年带来福利达1.2亿多元。像这样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和工会的主张体现到地方立法和政府的政策制定中去,只是山西省工会探索工会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的举措之一。

  面对日渐突出的劳资矛盾,山西省总领导一班人认为,要更加有效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注重在实现大局中维权,整合全社会的维权资源,并在工会内部建立以维权工作为核心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维权能力和水平,树立科学的维权观。

  为此,他们一是在制度层面抓参与,做到立法参与、依法行事,把职工的合理诉求合法化,建立法制化的维权环境。近几年来,仅省总就先后推动并参与制定了《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等6部地方法规,并参与了50多件省委、省政府涉及职工权益重要文件的制定。

  二是在操作层面上重创新,把职工的合法利益落到实处,掌握维权的主动权,建立维权的领导机制。如大力推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积极推进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突出“合同维权”;通过职代会创新,改革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的产生机制,尝试实行工会工作职业化,发现并培养一批工会工作社会活动家,实现“职业维权”;通过对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维护,突出“保护维权”等。在省总工会参与下,山西省煤矿发生职工死亡事故,每人赔偿不低于20万元,这是目前为止全国最高的赔偿标准。

  三是在保障层面上创环境,为维权者维权,建立工会干部维权的保护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针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普遍兼职化,工作中存在角色冲突、两面为难的情况,省总工会专门拨出30万元设立了“工会干部维权基金”,全省各市和一些县工会也普遍设立了维权基金,并通过法律手段、舆论工具和其他措施,给工会干部“撑腰”,从而确保工会干部因履行正当职责而遭到打击报复时能得到经济、法律援助。

  四是在建设层面上带队伍,建设一支知识化的职工队伍和职业化的维权队伍,提升职工权利意识,建立工会维权的责任机制。省总积极稳妥地推行中小企业直选工会主席,拓宽工会干部选拔渠道,建立健全工会干部培训和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维权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随着各项工会维权机制的建设,目前山西省已初步形成全方位的“大维权”格局。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6%,股份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6%;省总工会积极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从去年至今已参与特大事故处理15起,提出处理意见60余条,追究相关责任人220余人,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创新帮扶机制促和谐

  全省县以上工会帮扶中心3年累计帮扶困难职工25.7万人次,帮扶款物总计2.02亿元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王娇萍)在山东,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正成为职工解难的主要依靠。据统计,该热线在全省工会开通9个月来,共接听电话4787人次,处理回复4467人次,处结率达93%。通过畅通信息渠道,为困难职工表达诉求架起沟通的桥梁,只是山东省工会近年来致力的工会帮扶机制建设的一方面。

  山东省总领导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通过创新帮扶机制,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职工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存权、就业权等合法权益,不仅是工会组织自身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

  为此,他们高起点地建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截至去年5月,全省17个市和14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从而健全了帮扶组织网络,实现了对困难职工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通过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和在县以上工会建立主席轮流接访制度,畅通帮扶的信息渠道,及时为职工提供帮助和服务。

  针对职工遇到的困难各不相同的实际,山东工会创建灵活有效的帮扶载体,为困难职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帮扶。如通过参与人大立法、党委和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工会的建议主张,充分表达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或通过监督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等,实现立法和决策帮扶。同时,建立联系困难户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办再就业示范基地、组织劳务输出等形式,创建多种帮扶平台。据统计,全省各级工会建立帮扶中心三年来,成功介绍19.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1万人,通过就业示范基地直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3万人,组织劳务输出13.3万人。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对内完善配套严格的帮扶制度,如建立严格的特困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等,努力实现工会帮扶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对外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工会帮扶中心的资金支持,并努力将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帮扶困难职工提供可靠稳定的帮扶资金来源。目前,省和12个市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已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管理;三年来,各级工会共收到政府拨款达5246.5万元。

  如今,工会帮扶工作已形成了长效机制,走向了经常化、制度化。据统计,三年来,全省县以上工会帮扶中心累计帮扶困难职工25.7万人次,帮扶款物总计2.02亿元;各级工会共受理职工来信来访59600多人(次),处结54300多件,处结率达90%以上。在工会协调和法律援助下,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回拖欠工资756万元,协助职工获得各类补偿525万元,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避免了多起职工群体事件的发生。

  广东:“重点”维权增强实效

  2004年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0.6亿元,全省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筹集资金2亿多元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王娇萍)广东省工会近年来抓住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中存在的“三劳一突出”(即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条件,侵犯人身人格尊严的突出事件)问题,从开展五个方面维权活动入手,立足健全和完善维权机制,不仅提高了维权的实效性,而且推动了全省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

  针对工资拖欠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工资支付法律法规为主线的工资支付维权活动。2003年,全省清理拖欠工资8.6亿元,2004年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0.6亿元。今年,又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学习热潮,全省10万职工参加了咨询活动。

  针对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开展以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为主的工伤职工维权活动。从2004年开始,省总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工伤探视扶助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状况,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今年,省总又将工伤探视列入重点帮扶项目,安排了专项救助资金。

  针对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多问题,开展以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的劳动争议维权专项活动。在市、区、县、乡镇、开发区、社区及行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或协调)组织建设;建立企业欠薪监控机制、劳动关系协调网络、职工信访报告制度等,对企业工资发放、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实行动态控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由于职工生活困难引发的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多的问题,开展以“职工有困难找工会”主题活动为主的困难职工帮扶活动。帮扶中心目前已向镇、村、企业延伸,实现了帮扶工作的网络化,省、市、县三级帮扶中心筹集资金超过2亿多元。

  针对侵权处理声音还不够响,措施还不够得力问题,开展以查处典型侵权案为主要内容的维权专项活动。如对2002年6月的东莞安加鞋厂女工中毒事件、2003年4月深圳彩威制品厂员工李长玖夫妇开除事件,工会都坚持在有基本事实、有法律依据、有处理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曝光,坚决维护职工权益。

  重庆:源头参与激发内在活力

  全市八成以上企业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本报讯(记者王娇萍李国)在开展全市大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重庆市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随后与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举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再借《劳动法》实行10周年与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联合,重点就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目前,重庆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2.81万户,占应建制企业总数的81%——类似这样通过源头参与增强工会维权效能,是重庆市总工会近年来在建设工会维权机制进程中的“常规路径”。

  在抓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中,重庆市总领导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群团组织,工会不具有行政干预和经济处罚的刚性权力,在维权过程中难免面临诸多制约和困难,如果没有法律政策依据,就会更加感到手段乏力,因此,要有效强化和延伸工会的维权职能,必须以源头参与为“抓手”。

  为此,市总一是要求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工会组织坚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取得理解,赢得支持;市总主动向市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市委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加大维权推力。如今,市总工会每季度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遇到特殊重大的事情第一时间向市委报告,已形成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不少问题。

  二是紧紧抓住重庆由省辖市转为直辖市带来的法律法规空间,重点促成和参与了《重庆市工会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和《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立法,并参与配套制度的制定和执法检查等,增强维权活力。

  三是建立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抓住确定议题、充分协商和督促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使联席会议成为体现双方意愿和要求的最佳结合点,提升维权实力。

  四是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延伸三方协调机制体系的同时,抓住劳动关系关键环节,使协商内容不断深化,并建立联合调研、联合培训、联合检查等相应制度,使工作逐步规范,增进维权合力。

  目前,重庆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和2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起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同时,市教科文卫、建设、化工医药产业也相应建立了行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在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下,也不断地深化。

  四川:突出重点拓展维权领域

  全省21个市(州)工会间建立起维权互动机制,维权网络初显工作力度

  本报讯(记者高柱王娇萍)针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机制的关键时期,利益关系复杂、劳动关系矛盾突发的现实国情,四川省工会近年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拓展维权领域、丰富维权手段、增强维权实效,在推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中一展工会“风采”。据统计,该省集体合同建制企业达2.2万家,覆盖职工270.6万人;6757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789份,覆盖企业7162家。

  具体实践中,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一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实现制度维权。如针对基层工会维权难的问题,试行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目前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达97.8%,9312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并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机制。

  二是大胆探索新的维权手段,创新维权机制,增强维权实效。成都市总工会着力于打破地域界限,整合城市工会间的维权资源,与石家庄市总等城市工会一起首创“城际间工会维权联动机制”,目前已与全国22个城市建立了维权联盟。四川省总工会也在全省21个市(州)工会间建立起维权互动机制,并正逐步向县(市、区)延伸,构建全省性维权网络。

  三是及时做好对困难职工的生活援助、法律援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就业服务、助医助学等工作,开展帮扶维权。全省21个市、州和130个县(市、区)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仅去年就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33万人次。

  四是善于借力运势,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将工会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法律援助体系;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政府劳动监察手段的作用维护职工权益;注重发挥社会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整合社会资源维权。如省总工会从今年起在全省建立了维权巡察制度,现已聘请了31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任工会维权巡察员,通过他们开展维权巡查工作,大大强化了工会维权的力度。

  此外,四川省各级工会还通过积极参与立法、政策制定,以及建立健全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进行源头参与维权;不断创新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机制,用组织的力量将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转化为工会的维权行为;挖掘工会内部资源、整合内部力量,构建以维权为轴心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聚合内力维权等,有效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据统计,仅去年全省就新建各类进城务工人员工会1455个,新发展会员60.4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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