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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公与儿媳获准通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2:46 东北新闻网

  本报综合报道欧洲人权法院13日裁定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禁止姻亲结婚的规定违法,这意味着只要不存在血缘关系,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间的通婚从此将成为合法的事情。

  公公与儿媳结婚遭拒

  英国一对恋人在沃灵顿的结婚登记处遭到拒绝后,曾向斯特拉斯堡的人权法院提起申
诉。两人结婚的要求之所以遭拒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年近60岁的男子曾经是女子的公公,比女方大20多岁。两人认为,禁止姻亲结婚的规定是对人权的违背。

  这两人在法庭上被称为男子L和女子B.B曾经和L的儿子C结婚,但是在生下儿子W后,两人的婚姻以离婚收场。在C离开家庭以后,公公和儿媳之间产生了感情。由于B曾经和L的儿子C育有一子,这就意味着L其实是C妻子孩子的爷爷。不过现在,孩子现在已经管他的爷爷叫爸爸了。

  两人获赔1.2万英镑

  斯特拉斯堡法院认为虽然英国禁止直系姻亲结婚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但是不能因此而阻碍这两个人的结合。法院认为公公与儿媳,岳母和女婿的结合并不是乱伦,也没有破坏其他刑事法律。“根据相关法律,到达结婚年龄的男子和女子有结婚和组建家庭的权利。”这两人最后得到了1.2万英镑的补偿。

  今年早些时候,苏格兰成为英国第一个允许女婿和岳母结婚的地区。法律规定男子有和儿媳或者岳母结婚的权利,而女子也有和公公或者女婿结婚的权利,前提是在他们与先前配偶的婚姻已经结束,或者先前配偶已经去世,而且他们之间也不存在血缘关系。

  根据英国的法律,继子女可以和他们的继父母结婚,但是前提是他们已经长大成人,并且从未一起生活过。(江玮)(来源:新京报)(网易-新京报 )[编辑: 朱小妮](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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