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巡查200物业公司 不足一成保安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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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5:4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日前,晨报刊登了物管行业普遍存在不办理合同保险、工作时间长工资低,成为违规用工的“重灾区”,连日来,百余物业保安打进晨报维权热线发表看法,发牢骚的多要投诉的却寥寥无几。 平均月工作时间240小时
在所有举报投诉中,保安们最有意见的就是工作时间过长,而且不服从单位的加班安排就意味着下岗。刘先生是中山南路上某大厦的保安,每天工作实行三班倒,算起来刚好是8小时,可原本该享受的1天休息时间,单位随便找了个“人手不够”的借口让他来加班,这么算下来,工作时间达到了240个小时,早已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华先生是汉中路上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月工资一直是550元,还达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还要扣100元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对此,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市保安招聘薪水一般在700元左右,这其中还包括夜班费等补贴和加班费用,物业公司给保安开出的基本工资只有500元左右。 合同签订率不足一成 合同保险一直是物管行业的老问题,由于人数众多,一家上规模的物业公司招用的员工往往达到1000人左右,而且流动性大,物业公司自然不情愿承担这么大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根据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前期对全市200家物业公司巡查的结果看,保安的合同签订率还不足一成。 离开单位才会举报投诉 虽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安们往往选择的是继续忍气吞声,很少主动提出举报投诉。南京市劳动监察接待中心的范隽科长助理介绍,物业公司招聘的保安一般都是城镇下岗职工,一方面可以享受政府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还可以降低用人成本,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家庭负担较重,很担心丢了来之不易的工作,一般也只是发发牢骚,也只有那些已经离开单位的人才会没什么顾忌地投诉合同保险以及加班费等问题。据悉,目前劳动部门加大主动巡查力度正是考虑到职工的这种顾虑,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