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干部任期5年呼声强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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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5:46 宁夏日报 | |||||||||
山东省淄博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孙鼎礼,在最近顺利完成的全省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多次到农村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深有感触地说:“乡镇干部、村委会成员、广大村民都反映,村委会组织法关于村委会届期为3年的规定太短,应改为5年。”(据《法制日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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