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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放台港澳人士就业限制 10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9:4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16日消息河南官员透露,从10月1日起,前往河南就业的台湾、香港和澳门人士,将不再受到行业限制。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在河南省就业的台港澳人士共有85人,河南将从10月1日起实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将全面取消台港澳人士就业限制。

  以往为保证大陆就业者利益,减少竞争压力,台港澳人士只能在一些技术行业就业或投资,制造、家政等服务性行业则受限。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李甄表示,在河南就业的台港澳人士逐年增长,该规定实施后,省劳动部门将下放管理权限,以前在省才能审批的就业许可证,10月1日后可在省辖市审批。

  李甄说,大陆对于台港澳人士实施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士的,应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人士在大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由本人申办就业证。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士在大陆就业受法律保护。

  根据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港澳人士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大陆从事个体经营的港澳人士;与境外或台港澳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派遣到大陆一年,并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士。(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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