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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行流感暴发疫情处理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1:0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通讯员 易学锋)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全国第一份《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引》由广东制定并在日前开始试行。指引要求,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时,发热病人体温超过38℃或者超过37.5℃且伴有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应该首先采取隔离措施。

  省疾控中心流研所何剑峰副所长介绍,根据《指引》,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时,
对于发热(体温≥38℃),或≥37.5℃伴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应该劝其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或者安排在单独宿舍区居住,病人在休息期间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患者所在单位应指派人员负责追踪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热退48小时后,患者可恢复正常上课或者工作。对于出现较多流感样病人的学校或者集体单位,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

  《指引》同时要求,在流感流行的4~7月份期间,有条件的单位需要实行每天晨检制度,测量体温,发现体温≥38℃的流感样病人应劝喻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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