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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10元车费杀死的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1: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昨日上午,巢湖“6·9”杀人案在巢湖市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毛永仓被判处死刑。

  今年6月9日晚19时许,被告人毛永仓为到巢湖讨要工钱,从家中携带一把尖刀,在无为县石涧镇酒后拦乘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巢湖。当车行至巢无路31KM+850M处(巢湖市银屏境内),因无钱付10元车费担心被打,便先下手为强,拔出尖刀从背后猛然捅进
张某的右颈部,二人搏斗争抢尖刀,毛又持刀朝张的头、颈部猛捅数刀,车撞到公路左侧石头上停下,被害人被过路车辆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死者系锐器形成多处裂创,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发后,引来附近村民围观,毛下车逃离现场,随后逃至浙江温州,后被巢湖警方抓获。8月26日,巢湖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永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从严判处。

  该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永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惩。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毛永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害人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共计206462.20元。

  (李远波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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