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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纳入工会维权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1:40 东南早报

  早报讯中华全国总工会刚刚发布了《2004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蓝皮书透露的信息表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工会组织、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已经成为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重点。

  9月15日至1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浙江义乌召开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成为浙江、湖北、江苏、河北、福建和河南等地与会代表讨论的
中心话题。

  保障农民工权益成重点

  2004年,全国基层工会组织数量大幅增加,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截至去年9月底,共有3500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尽管占全部进城务工者的比例并不算高,但这已开始为各级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

  根据全总的统计,去年全国非公有制企业成立工会组织45.9万个,比上年增长28.6%;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会员达到5546.3万人,比上年增长35.5%。

  由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因此,去年各级工会把保障广大进城务工者加入工会的权利作为加强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2004年8月全总颁发《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提出要积极探索劳务工加入工会的组织形式,将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组织到工会中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房宁说:“一个弱势群体得到保障、不受歧视的社会,才是一个稳定、协调发展的社会。”

  避免农民工采取非法手段维权

  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去年的一次调查后表示,全国的进城务工人员已经达到1亿多,但是他们之中的大部分却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农民工大部分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是,他们无法通过工会维护自身权益。

  不久前发生在中国西北部省份宁夏的一起案件震惊了全国。农民工王斌余因为父亲的腿被砸断急需用钱,多次向老板讨要工钱未果并受到侮辱。在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他杀死4人,重伤1人。最近,王斌余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滨生说:“一些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会采取非法的手段维权,中国工会组织把农民工纳入保护范围非常非常必要。”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天勇说。“农民工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当他们遭到不公正待遇时,非常需要有一个组织为他们说话,这样他们就不会走到极端的境地。”

  工会推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目前,各级工会正着力推动解决企业的欠薪问题。蓝皮书披露说,去年,全国总工会向国务院报送了相关的建议报告,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广东等地的工会还积极推动制定企业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企业欠薪的监督。

  在企业欠薪的问题中,最为突出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各级工会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努力建立欠薪预警预报制度、欠薪保障制度、劳动用工诚信制度,督促劳动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设立职工群众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建立欠薪案件处理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早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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