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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港纺品问题解决细则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1:40 东南早报

  早报讯欧委会日前完成了与中国滞港纺织品解决办法相关法规的制订程序,该法规为欧盟成员国对中国滞港纺织品签发进口许可证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明年输欧十类纺织品数量分配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企业明年将在更加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出口相关产品。

  欧委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报,公布了法规实施的具体细则。欧委会表示,对于7月20日之前出运的相关产品,申请欧方进口许可证的截止日期延至9月20日。为避免这部分
数量进一步扩大,确保进口许可证签证系统管理的有效性,9月20日后,任何此类的申请将不予考虑。

  公报称,在本月5日中欧于北京达成协议的时候,因原先的配额用尽而积压在欧盟各港口的中国纺织品和服装总数为8700万件(套)。2005年相关产品的进口水平已经被调整到足以解决所有卡关货物进口的水平,增量部分中,一半由中方通过调剂的方式解决,另一半由欧方单边增加可进口数量解决。卡关的纺织品将采用年度之间的预借和不同品种之间的调剂等方式解决。

  欧委会表示,今后将采取措施,避免卡关问题再次发生,而今年采取的一些机动条款也将适用于2006年和2007年。

  据悉,明年中国输欧10类纺织品将部分采用招标方式,其余则根据企业业绩进行分配,两种方式分配的数量比例在4∶6左右。据介绍,招标工作有望于本月26日前结束。商务部将于近日发布输欧10类纺织品出口招标的具体办法。(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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